2021年9月15日,澳大利亚反推销委员会宣布第2021/119号通告称,应澳大利亚企业Capr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,对入口自马来西亚铝型材(Aluminium Extrusions)提倡第一次反推销和反津贴日落复审立案视察,同时对入口自越南涉案产物提倡第一次反推销日落复审立案视察。本案推销和津贴视察期为2020年7月1日~2021年6月30日。涉案产物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604.10.00.06、7604.21.00.07、7604.21.00.08、7604.29.00.09、7604.29.00.10、7608.10.00.09、7608.20.00.10、7610.10.00.12和7610.90.00.13。澳大利亚反推销委员会将不晚于2022年2月17日对此案作出反推销和反津贴日落复审终裁。

利益相关方应于2021年10月22日条件交相关质料至investigations1@adcommission.gov.au或邮寄至The Director, Investigations Unit 1, Anti-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, Australia。

2016年8月16日,澳大利亚反推销委员会宣布通告称,应其海内企业Capral Limited的申请,对入口自马来西亚和越南的铝型材举行反推销和反津贴立案视察。2017年6月22日,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一定性终裁。2017年6月27日,澳大利亚工业、创新和科学部宣布通告,对入口自马来西亚和越南涉案产物征收为期5年的反推销税和反津贴税,有用期至2022年6月27日。

(编译自:澳大利亚反推销委员会)
(赵广霞编译)
(文 璐编译)


泉源:中国商业救援信息网

原文:https://www.industry.gov.au/sites/default/files/adc/public-record/591_-_002_-_notice_adn_-_adn_2021-119_-_initiation_of_a_continuation_inquiry.pdf